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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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采购数量 (公斤) |
最高限价 (元/公斤)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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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400 |
190 |
9000 |
医院本部三处及分院一处污水处理药剂两年用量,合同总价不高于48万元。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诚信声明代替)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环保设备、消毒产品销售的经营范围,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
2.生产企业有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和安全评估报告。
3.销售企业必须有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授权书。
4.销售企业具备污水治理乙级或者以上资质。
5.需提供产品最小销售单位实样及说明书原件(原件中需标注有效氯含量数值)。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投标单位须完成标前现场勘查(满足采购方设备使用的药剂方可进行投标),并提供有采购人签字或签章的《标前现场勘查登记表》。(勘查调试人员应为投标企业的在职员工,需提供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投标不可缺少的文件之一装入资格文件。
7.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备注:该部分为手持件,报名时现场核验,无法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报名)。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人具备劳动关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公告发布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附在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地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zwgk_157/zfxxgkml/?id=15334)或垫江县中医院网站(http://www.cqdjzyy.com/page85)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询价当天现场报名。
(三)询价文件售价:无。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 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并于报名登记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2. 按时递交了报价文件;
3. 手持部分核验无误;
4. 按时报名签到;
5.签署了《遵守开标评标会场秩序及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五)报名截止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六)询价地点:垫江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6楼2号学术厅(老大楼)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9时30分止。
(八)询价开始时间:。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9000.00元)。
2.投标人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以便查询。
3.投标保证金缴纳专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收款账号:5000 1273 6000 5020 628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垫江营业部
4.缴纳方式
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银行转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本项目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银行网银(或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
(2)各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7.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如在采购结果公示(流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拟对本项目再次组织(挂网)采购,如供应商选择继续参加可不再重复缴纳,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若供应商发生询价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财政;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不按须知规定签约;
3.成交供应商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资格的;
4.有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秩序的;
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价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询价,否则均为无效询价。
(二)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询价,否则为无效询价。
(三)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否则为无效询价。
(四)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询价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垫江县中医院网站(http://www.cqdjzyy.com/page85)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采购项目为单价招标,填写的报价应为每公斤单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七、凯发在线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负责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74512909
项目技术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货物质量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正品说明、合格证。同时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2.根据招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投标方必须列表做出相应地回答。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性能指标应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应考虑到使用环境的特殊性和环保要求。
3.本次招标物资均由投标人自行选定符合招标参数的国内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述其商品品名、生产厂家。
二、技术参数要求:
消毒药剂技术参数要求
1.污水处理消毒剂采购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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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参数要求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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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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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或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过硫酸氢钾或过一硫酸氢钾含量不得低于20%,提供某一批次投标产品的省、直辖市及以上疾控中心检测报告,报告中必须明确其含量不低于20%(复印件加盖公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2.污水处理满足5-10g/吨投加量需求(即等同于每升污水投加5-10mg),并提供省、直辖市及以上疾控中心针对医院污水的实测报告(要求至递交询价文件时,报告生效时间未超过两年,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单位须完成标前现场勘查(满足采购方的设备使用的药剂方可进行投标),并提供有采购人签字或签章的《标前现场勘查登记表》(勘查调试人员应为投标企业的在职员工,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标前现场勘查登记表》、供应商为其须装入资格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在重庆市地区不少于三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投标产品(消毒药剂)的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医院污水的总余氯检测报告,消毒后总余氯不得低于2mg/l。
5.产品说明书中须标示有效氯含量,且不得低于28%。
6.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是供应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期限不低于3年。
9.经投加所供应产品处理后的医院污水必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若不符合标准,中标人须立即自行联系具备污水治理乙级或者以上资质的企业整改直至符合该标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注:1.以上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完成标前现场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