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污水处理用盐酸、氯酸钠采购项目进行前期公示并择期组织咨询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相关信息及要求公告如下:
拟购项目
盐酸、氯酸钠采购项目
二、投标单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
4.参与投标单位必须是企业独立法人,所供产品、服务应符合其经营范围;
5.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6.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其委托的运输企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投标单位提供资料
1、各投标单位必备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上述投标资料中的所有证明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具体要求:
(1)盐酸浓度必须达到30%以上,物理质量:淡黄色,无异物,重量必须够标准;氯酸钠纯度必须达到95%以上(符合gb/t1618-2008的国标要求,单包净重量为25kg);
(2)每次采购量以招标方需求量为准,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3)严格按照国家危化品的运输规定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供方负责;
3、相关说明:
(1)地址:海安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
(2)运输过程中,因中标方责任导致的相关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责任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3)交货时间及地址: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一周内(包括节假日)交货;交货地址:医院污水处理站暂存点
4、报价的标准要求及说明:
本次项目报价含:人工费、运输费、安全、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5、评标采取价格单因素的办法,以单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单项确标,设最高限价盐酸每吨7000元、氯酸钠每吨8000元。
6、报名、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填写表格:有意参加咨询谈判的投标单位请到总务科填写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送达我院总务科,报名地点:海安市中医院总务科,联系电话:谢光辉18901489966。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日的每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3)开标时间视报名情况招标方另行通知。
海安市中医院
2020年6月29日